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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关于提交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本科课程教学大纲的通知
发布人:达人书院 发布时间:2021-07-21 13:05:00 浏览量:

各教学单位:

为加强教学管理,规范课程教学内容,现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本科课程教学大纲的提交工作安排如下:

教学大纲编制原则

科学性原则

课程教学大纲要遵循课程教学规律,明确本门课程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地位、作用,充分考虑学生的学习能力和认知特点,科学制定大纲目标、任务和教学安排,体现教学目标的针对性、教学内容的选择性、教学方法的适用性。

逻辑性原则

课程教学大纲制定需服从专业课程体系结构和教学计划的总体要求,准确贯彻业人才培养方案所体现的教育思想和培养目标,依据专业内在的逻辑和学科体系编写,要保证知识的完整性及与相关课程之间的衔接、联系和配合;制订的教学大纲要针对专业特点和教学需要,把教学改革成果反映进去。

前沿性原则

课程教学大纲制定要继承长期教学实践积淀的基本经验,并及时吸收学科、行业发展的新成果、新技术、新标准,并体现在教学大纲中,重点关注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

实践性原则

课程教学大纲的编写要体现学院应用型人才培养理念。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特别要强调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要尊重和发展学生的主体意识;统筹安排理论教学、实践教学、课外自学等内容,实现课程的立体化教学。

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原则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强化课程思政建设一流课程的意见》(粤教高〔2019〕7 号)、《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新时代高等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粤教体函〔2019〕92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强学校体育美育劳动教育行动计划>的通知》(粤教体〔2019〕16号)等文件精神(见附件1),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挖掘蕴含在专业知识中的课程思政、美育、劳动教育元素,建议将课程思政、美育、劳动教育渗透到教学大纲各环节设计中,坚持五育并举,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教学大纲编制要求

各课程根据所属类别选择相应的模板进行填写,各院系可根据实际情况细化和增加相应内容。双语课程和全英课程教学大纲用英文表达,外语类课程教学大纲用相应外语表达。独立设置的实验实践课程需要编写实验教学大纲,非独立设置的课程实验、实践纳入课程教学大纲,不再单独编写。

课程培养目标、课程名称、课程性质应与人才培养方案相符。

综合素养学部、大学英语教学中心结合各专业特色开设的公共课程,应与各专业所在院系积极沟通,立体化人才培养目标的角度提出具体要求;在制定教学大纲时,应认真考虑其专业要求和专业特点。

公共教育课程和专业教育课程制定教学大纲应参考国家教育部、各级学科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对该课程提出的教学基本要求,同时结合我人才培养目标定位,突出应用性。

教学大纲由课程开课单位组织编制、审核,开课单位成立课程教学大纲制订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各类课程教学大纲制订的组织与审定工作;各专业成立以专业课程为单位的课程教学大纲制订(修订)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各专业教学大纲的制订工作,相关工作负责人要对本单位教学大纲的内容和格式进行全面、仔细的初审。教学大纲经任课教师编写、签名(有多名任课教师的课程,每名教师均应签名),专业负责人审核,开课单位课程教学大纲制订领导小组负责人复审并逐份签字后,报送教务处备案。

其他注意事项

原则上同一开课单位的同一门课程提交一份教学大纲。

课程学时不得用于安排期末考核

每门课程成绩由课程过程性考核成绩和期末考核成绩两部分组成。

课程过程性考核包括报告、实验、测试、演示PPT、论文和期中考核、大作业、课程作品、结果展示等形式,考核累计须不少于三种,并明确每种分值占比,其中必须包含对学生在实践学时中产出阶段性成果作品的考核。

课程期末考核成绩占比不得高于50%,不得低于30%,包括但不限于期末开/闭卷考试、结课论文/报告、结课展示、课程作品等形式。

必修课原则上必须采用考试方式(实验、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实践课除外),如有特殊理由不采用考试方式,须提交申请(附件3)经院系审批通过后,报教务处备案

选修课由任课教师决定采用考试或考查的方式

大纲是组织课程教学的依据,任课教师在第一次上课时要向学生讲解大纲内容并强调考核方式。为保证教学的连续性、稳定性,大纲经批准后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改动。大纲执行过程中,任课教师如有特殊原因需要对大纲部分内容做调整,应提出书面申请(申请表见附件4),经课程负责人、教研室、开课单位批准并报教务处备案后方可正式生效。根据《中山大学南方学院教师教学行为规范(试行)》,若教师未能及时提交符合规范的大纲、未经批准随意改动大纲,均按教学差错处理。

提交时间

各教学单位于2021年9月16日下午17:00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必修课考核形式变更申请表》、《本科课程教学大纲收集情况汇总表》(见附件5)与审核无误的课程教学大纲提交至1号行政楼222办公室李微老师处(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以XX院/系2022-1教学大纲格式命名,同时发送至邮箱:liw2@nfu.edu.cn)。

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相关文件

2.课程教学大纲模板

3.必修课考核形式变更申请表

4.课程教学大纲修订申请表

5.课程教学大纲收集情况汇总表

教务处

2021年7月21日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61787588,电子邮箱:liw2@nf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