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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2018级达人书院的的学生于2019-2020学年下半年才加入达人书院,在2019-2020学年同时参加了两个学院的活动学习及工作。根据《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此细则,具体量化方式如下:
一、基础素质测评(60分)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参照点 |
|
思想道德素养 (18分) |
政治 素质 (6分) |
A |
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与人民,发奋学习,努力实践,以报效国家为己任。【党员、预备党员2分、积极分子1.5分,其他1分】 |
B |
能够正确处理个人、集体和国家利益之间的关系,能够在错综复杂的政治环境中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2】 |
||
C |
正确认识社会发展规律,关心国家前途和民族命运,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2】 |
||
思想 素质 (6分) |
A |
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能够掌握马克思主义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方法论。【2】 |
|
B |
具有社会责任感,关心国家,关注社会,关怀民生,立足现实,拼搏进取,勇于担当;积极参加志愿服务等有意义的活动。 【2】 |
||
C |
|||
道德 素质 (6分) |
A |
拥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与家庭美德,继承并发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具有高尚的审美情趣,做到心灵美、语言美、行为美、仪表美。【2】 |
|
B |
诚实守信,勤劳节俭,正直勇敢,自尊自爱,明辨善恶,敬业奉献,遵守网络道德规范,抵制黄赌毒与假黑诈。【2】 |
||
C |
尊敬师长,关心同学,言谈得体,举止端庄;知荣辱,讲正气,懂礼节,识进退;在公共场合能仪表整洁,落落大方,动静合宜。【2】 |
||
组织法纪素养 (12分) |
组织 素质 (6分) |
A |
富有集体主义精神,对学习生活的集体有认同感、荣誉感和归属感,尊重自己与他人,以集体利益为重。【讲座会议等参加六场及以上2分,四场1.5分,三场1分,三场以下0分。】 |
B |
关心他人和集体,团结互助,积极参加学校、院系以及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积极发挥个人在集体中的建设性作用;【2】 |
||
C |
具有团队协作精神,掌握沟通与合作的技能技巧,懂得互相帮助,共同进步。【2】 |
||
法纪 素质 (6分) |
A |
学法、懂法,认真学习以宪法为核心的一系列法律法规,熟知校纪校规;【2】 |
|
B |
守法、护法,积极参与法律实践;宣传社会主义法治观念,尊重他人合法权益,自觉维护法律权威,遵守校规校纪;【有违纪行为的0分,无者2分】 |
||
C |
用法,培养社会主义法律思维方式,学会运用法律(法规)方法思考、分析和解决学习和生活中的问题。【2】 |
||
学习发展素养 (12分) |
学习与生活素质 (6分) |
A |
适应大学环境,认识大学的特点,接受大学学习和生活方式,能利用环境变化的有利因素,培养与完善弹性适应社会的能力。【无挂科2分,其他1分】 |
B |
有追求卓越的学习意识,有开拓进取的精神,有坚定的学习意志,有浓厚的学习兴趣,有自主学习的能力;【2】 |
||
C |
热爱生活,有良好的独立思考能力与学习、生活习惯,通过努力不断提高和完善自身的知识结构。【2】 |
||
实践与创新素质 (6分) |
A |
能够学以致用,理论联系实际,能够把所学知识用于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上;积极参加实践,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完善自己的知识。【各类比赛,参赛者2分,其他1.5分】 |
|
B |
胸怀远大理想,富于探索精神;乐于接受新生事物,能在学习已有知识能力的基础上,提出新的观点、见解或作出发明创造。【2】 |
||
C |
处理问题不拘泥于固定模式,能举一反三,善于质疑辨析,能突破固有思维,理性、多角度看问题,具有创造性思维。【2】 |
||
科学文化素养 (6分) |
科学文化素质 (6分) |
A |
科学思维富有逻辑,能归纳和演绎所学知识,能辩证的认识事物,系统而整体的看待事物,对问题能全过程的分析,从大局出发进行决策。【2】 |
B |
具有丰富的社会科学、人文科学、自然科学等学科知识;有健康高雅的审美情趣和审美能力;具有高尚的文化修养,崇尚科学,掌握科学知识且具有科学精神。【易班投稿:一篇以上2分,无者1分。】 |
||
C |
能掌握信息技术尤其是计算机应用技术,能够有效且高效地获取信息,能够正确地评价信息,能够精确地、创造性地使用信息。【2】 |
||
身心健康素养 (12分) |
身体 素质 (6分) |
A |
具有有良好的身体素质,认真上好体育课,掌握健康常识,运动的知识和技能。【2】 |
B |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践行每天锻炼一小时。【2】 |
||
C |
学会科学锻炼身体的方法,并将运动贯穿于日后的学习、生活与工作中。【体育嘉年华:参与者2分,观众1.5分,其他1分】 |
||
心理 素质 (6分) |
A |
具有健康的人格,能保持正确的自我意识,接纳自我,能保持完整统一的人格品质。【2】 |
|
B |
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有坚定的意志、信念,有良好的情绪调节能力;能保持良好的心境,对事物反应适度,不迟缓、不敏感。【2】 |
||
C |
具有和谐的人际关系,能保持良好的环境适应能力,包括正确认识环境及处理个人和环境的关系。 |
二、发展性素质测评(40分)
(一)荣誉称号加分
1、在本学年度获得如下荣誉称号的,可按如下标准加分:
名次 级别 |
特等奖 |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
单项奖 (个人) |
单项奖 (集体) |
国家级及以上 |
8 |
7 |
6 |
5 |
4 |
3 |
3 |
4 |
3 |
省部级 |
7 |
6 |
5 |
4 |
3 |
2 |
2 |
3 |
2 |
市厅级(含中大级) |
6 |
5 |
4 |
3 |
2 |
1 |
1 |
2 |
2 |
校级(含从化级) |
3 |
2 |
1.5 |
1 |
0.5 |
0.5 |
— |
2 |
1 |
院系级 |
2.5 |
2 |
1.5 |
1 |
— |
— |
1 |
0.5 |
2、网络与实验中心、就业指导中心、招生办公室、图书馆等单位的非勤工助学岗的优秀学生助理与学院记者团获“先进个人”称号的加2分,勤工助学获“先进个人” 称号的加1分,应以相关评先文件为佐证材料。
3、团总支综合媒体部优秀记者加2分;
4、同一荣誉称号有不同级别的,按照获得的最高级别计算,不累加;
5、获得2018—2019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证书)不计入此次综合素质测评加分范畴。
6、以上有关团学组织的评优,学生会监察部必须在场才有效。
7、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的志愿者服务按原院系综测评定,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的院系级志愿者不予加分,但校级志愿者不受限。不同项目工作的志愿者综合测评得分可根据主办方规定称号及对应分数进行叠加,同一项目不同志愿者荣誉称号不可叠加。如没有要求,则参加社会公益志愿者活动(超过一天)同一项加0.5分,不同项目累计不超过2分。
(二)文体艺术等竞赛活动获奖加分
1、本学年在各级文体艺术等竞赛活动中获得名次及荣誉的,可按如下标准加分:
类别 |
优秀 |
称职 |
基本称职 |
不称职 |
主要学生干部 |
4 |
3 |
2.5 |
0 |
其他学生干部 |
3.5 |
3 |
2.5 |
0 |
类别 |
优秀 |
称职 |
基本称职 |
不称职 |
主要学生干部 |
2 |
1.5 |
1.25 |
0 |
类别
加分 |
外语本科专业 |
|||
专业四级 (及格) |
专业四级(80分以上) |
专业八级 (及格) |
专业八级 (80分以上) |
|
加分值 |
2 |
3 |
3 |
4 |
类别
加分 |
非英语本科专业 |
|||
四级 |
六级 |
|||
加分值 |
1.5 |
2.5 |
2、参加同一项目获得不同级别奖励的,按最高分计一次,不累计加分;
3、没有设置等级及具体奖项的,如入围奖、优秀奖或者六等奖、第六名以后的奖项,均按照六等奖标准进行更加分。
4、所有集体奖项获得者(即两人及以上获得同一个奖项)
5、所有集体奖项获得者(即两人以上获得同一个奖项),按相应等级分值的一半计分。
6、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的文体艺术等竞赛活动按原院系综测评定,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院系级竞赛活动的工作人员、参赛者不予加分,但校级赛事不受限。
7、具体加分项目说明:
(一)10月13日外国语学院第三届语音语调大赛(院级):个人独白奖(2分)、最佳男配奖(2分)、最佳女配奖(2分)、最佳组合奖(0.5分)
(二)2019广东大学生金融知识挑战赛(省级):一等奖(6分),二等奖(5分),三等奖(4分)
(三)11月16日第三届全国高校商务英语知识竞赛(国家级):一等奖7人(7分),二等奖11人(6分),三等奖35人(5分)
(四)综合素质学部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 课程成果展示大赛(校级):一等奖(2分),二等奖(1.5分),三等奖(1分),集体(1分)
(五)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级选拔赛主赛道项目评选结果):校级一等奖(3分)、校级二等奖(2分)、校级三等奖(1.5分)。以上奖项若是集体奖项获得者(即两人及以上获得同一个奖项),按相应等级分值的一半计分。
(六)达人书院开学典礼现场主持人、表演人员、幕后的策划人员,工作人员均可加1分的综测分。
(七)网络知识竞赛按讲座加分,获得“一等奖”及以上称号加0,35分。
(三)社会工作加分
1、社会工作加分依据是本学年承担工作的内容和学年综合考评结果,具体如下:
科别 |
非计算机专业 |
|||||||||||||
等级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四级 |
||||||||||
合格 |
优秀 |
合格 |
优秀 |
合格 |
优秀 |
合格 |
优秀 |
|||||||
加分值 |
1 |
2 |
2 |
3 |
3 |
4 |
4 |
5 |
||||||
科别 |
计算机专业 |
|||||||||||||
等级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四级 |
||||||||||
合格 |
优秀 |
合格 |
优秀 |
合格 |
优秀 |
合格 |
优秀 |
|||||||
加分值 |
0 |
1 |
1 |
2 |
2 |
3 |
3 |
4 |
2、学生干部类别分为主要学生干部、其他学生干部两种:
①主要学生干部包括校级团委、学生会、社团联合会、青年志愿者组织、艺术发展中心、红十字会,各院系学生会、团总支及其架构内成立的学生干部组织的干事以上级别(含)学生干部(不含以上组织属下管理的自主成立的协会);以及学生班主任、各院系年级级长、班级主要班干(班长、副班长、团支书)。
②其他学生干部包括学校各院系、室、部、中心、馆等单位,自主成立并于学生工作部或校团委注册备案以协助学校工作开展的学生团体组织的学生干部(此名单由学生工作部或校团委提供)及班委(组织委员、学习委员、生活委员、文体委员、心理委员、宣传委员)。
3、院系学生干部岗位加分依据2019—2020学年考核档次加分值计算;
4、一名学生担任多个岗位的,按考评结果只记一个岗位的加分值,不累加;
5、任职工作需满一年才可进行考评加分;
6、学校、院系个学生组织要每学年结束前进行一次考评,备案考评结果(原
则上比例为:优秀≤30%,称职≤50%,基本称职≤20%)。
7、各院系要对团总支、学生会、班委与团支部等所负责的学生干部,每学
年进行一次考评,备案考评结果。(原则上比例为:优秀≤30%,称职≤50%,基本称职≤20%)。
8、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按原院系综测细则评定,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按达人书院综测细则评定,两者分别除以二后相加得出最终分数。
9、具体加分项目说明:
(1)参加school lecture讲座加分,每场0.25分,累计最多不超过3分。参加由辅导员组织参加的讲座者加分,具体加分以辅导员通知为准(上交佐证材料需含有辅导员发有具体加多少分的通知截图)名单由各班级提供。
(2)班委队伍的评级方式为:50%班级民主投票、50%为班长及辅导员意见。
(3)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学生助理不评级,统一加分0.5分。(但原则上,学生助理工作时间满一年,可按其他学生干部进行评级加分)。
(4)班级联系人评级按主要学生干部的对半分数评级(如下图),班级联系人与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的班级干部评定并不冲突,分数可以叠加。但需注意补充说明8,班级联系人评级后的分数也需除以二。(班级联系人的评级由辅导员直接评定。)
备注:①若一人同时兼任寒假期间的班级联系人、现班级干部,计分方式:
等级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其他奖 |
国家级及以上 |
10 |
8 |
6 |
5 |
省部级 |
8 |
6 |
4 |
3 |
市厅级(含中大级) |
6 |
4 |
3 |
2 |
校级(含从化级) |
4 |
3 |
2 |
1 |
院系级 |
3 |
2 |
1 |
- |
(四)知识与技能加分
本学年在只是和技能方面表现突出者,可按以下标准加分(同一项目同一学年获得两级或两级以上证书者,按最高分计一次,不累加):
1、学年内获得普通话证书一级甲等、一级乙等、二级甲等者,分别加2分、1分、0.5分,以证书所印考试时间为是否属于学年内的依据;同一学年内先后获得普通话不同等级,不累加,只取最高加分项加分。本科期间多次参加普通话考试获得多次成绩的,只取一次加。
2、获得专业职业等级证书高级、中级、初级者,分别加6分、4分、2分,职业资格证书加2分(例如:教师资格证等)。同一学年内先后获得专业职业资格证书不同等级,不累加,只取最高加分项加分。
3、外语等级考试通过者,按如下标准加分,以成绩单或成绩截图所示考试时间作为是否属于学年内的依据;。同年度内同时通过四六级,可累加。本科期间多次参加四级考试获得多个成绩的,只取一次加。本科期间多次获得六级考试获得多个成绩的,只取一次加。
等级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其他奖 |
国家级及以上 |
10 |
8 |
6 |
5 |
省部级 |
8 |
6 |
4 |
3 |
市厅级(含中大级) |
6 |
4 |
3 |
2 |
校级(含从化级) |
4 |
3 |
2 |
1 |
院系级 |
3 |
2 |
1 |
- |
4、计算机等级考试通过者,在通过学年按如下标准加分。一证书所印考试时间作为是否属于学年内的依据;同年度内同时通过计算机不同等级,不累加,只取最高值加分。
等级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其他奖 |
国家级及以上 |
10 |
8 |
6 |
5 |
省部级 |
8 |
6 |
4 |
3 |
市厅级(含中大级) |
6 |
4 |
3 |
2 |
校级(含从化级) |
4 |
3 |
2 |
1 |
院系级 |
3 |
2 |
1 |
- |
等级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其他奖 |
国家级及以上 |
10 |
8 |
6 |
5 |
省部级 |
8 |
6 |
4 |
3 |
市厅级(含中大级) |
6 |
4 |
3 |
2 |
校级(含从化级) |
4 |
3 |
2 |
1 |
院系级 |
3 |
2 |
1 |
- |
5、科技竞赛、学术研究或科技创新成果获奖:
(1)本学年在各级科技竞赛、学术研究或科技创新成果展示中获奖者,按如下标准加分:
等级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其他奖 |
国家级及以上 |
10 |
8 |
6 |
5 |
省部级 |
8 |
6 |
4 |
3 |
市厅级(含中大级) |
6 |
4 |
3 |
2 |
校级(含从化级) |
4 |
3 |
2 |
1 |
院系级 |
3 |
2 |
1 |
- |
(2)一人参加同一项竞赛或科研活动获多项奖的按最高项计分一次,不累加;
(3)评奖不分等级时按三等奖加分。奖项若以名次计,第1名按一等奖加分,第2、3名按二等奖加分,第4名及以后按三等奖加分;奖项若以取前三名或金、银、铜奖计,则分别按一、二、三等奖加分;奖项若设有特等奖,可在一等奖分值基础上加1分;
(4)一项成果由多人共同完成的,署名第一的作者按相应级别加分,署名第二的作者按第一作者的加分值减1分加分,其余者按第一作者的加分值减2分加分;
(5)学生拥有科研成果或研制出科研产品,经两名以上专家、教授推荐并通过学院主管部门审定,可适当加分,加分不超过12分;
(6)学生撰写的调查报告被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或学校采用,由该单位出具采用证明,按院级其他奖加分。
6、具体加分项目补充:
(1)评选学年度,考取C驾照、证券从业资格证,按职业资格证书初级加2分,人力资源三级证加2分,会展策划师证加2分。
(2)舞蹈啦啦操二级标准,按职业资格证书初级加2分。
(五)日常操行减分项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在综合测评中给予相应扣分:
1、本学年度,学生违反校纪校规:受到留校察看处分的,扣10分;受到记过处分的,扣8分;受到严重警告,扣6分;受到警告等处分,扣4分;受到通报批评的,扣3分。累计扣分;(此名单由各年级辅导员提供);
2、本学年度在院系级文明宿舍评比中,宿舍卫生被评为不合格者,宿舍成员扣1分/次·人,舍长扣2分;在学院文明宿舍评比中,宿舍卫生被评为不合格者,宿舍成员扣2分/次·人,舍长扣3分;(此名单由学生会生活部以及各年级辅导员提供);
3、违反学校宿舍管理及其它规章制度(如晚归、酗酒等),尚不够纪律处分的,扣1分/次,且累计扣分;
4、凡不遵守学习(课堂)纪律,扰乱课堂秩序扣3分/节(2课时),旷课扣2分/节(2课时),迟到、早退扣0.5分/次,迟到、早退三次按旷课一节(2课时)计,且累计扣分;此名单由学生会学习部以及各班级学委提供;
5、无故缺席学校、院系、班级组织的活动,扣0.5分/次,且累计扣分;
6、有失社会公德、扰乱公共秩序、违背校园文明的言行,不听教职工或管理人员劝阻,尚不够纪律处分的,扣2分/次,且累计扣分;
7、不讲诚信,通过提供虚假信息或者其他造假行为为自己谋利的,一经查实,扣5分/次,且累计扣分;
8、学期开学,无故不按照学校规定时间返校报到、注册或办理相关手续,受院系以上通报批评者,扣3分/次,且累计扣分。
9、参加传销、法**等活动者,尚不构成处分的,视情节轻重扣2-4分。
三、学业能力测评
(一)学业能力测评分的计算办法
学业能力测评分(即学业成绩)以教务处公布的本学年度学生科目成绩为基准,根据学生实际考分和相应学分按下面公式计算:
(二)学业能力测评实施细则
1、考查课程中,优秀成绩为90分、良好为85分、中为75分、及格为60分、不及格为0分;
2、因缓考而补考的同学综合测评按考后的成绩计算,其他情况补考的同学补考通过综合测评均按60分计算。如补考仍未通过者该门课程综合测评按补考前分数计算;
3、考试作弊或无故旷考,该门课程以零分计;
4、学业成绩与学分的折算方法以《中山大学南方学院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为依据。
(三)转专业学生测评
1. 关于读完一学年后转专业的学生的综合测评回原所在院系进行。
2.读完半学年后转专业学生在现所在院系进行综合测评;参与本年度学业能力测评的科目,除“公共选修课”外,其余“专业必修课、专业限选课、专业选修课、专业任选课”全部参与测评。
四、综合测评以班级测评、院系测评工作小组复核、批准、报学生工作部确认备案等程序进行。
(一)学生本人首先根据测评标准进行自评,计算出本人本学年的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列出加分、扣分项目(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交班测评小组。3月份转专业学生的综合素质色平由现所在院系进行测评,9月份转专业学生的综合素质测评回原所在院系进行测评。
(二)班测评小组对学生提交的个人自评资料进行评审,结合学生的平时表现,给出初评结果,无异议后由班评议小组填写综合测评表。
(三)班测评小组将填写好的综合测评表,现公示,后报院系测评工作小组进行复核、批准,并按照年级、专业两个维度给学生排定名次。
(四)院系测评小组对各年级、专业学生排序,并将测评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学生如对测评结果又异议,须在公示期内向院系测评
五、其他
(一)获奖人、公章及落款日期为加分的有效证明。奖杯、锦旗等没有获奖人、公章和落款日期的,如需加分需提供包括1.该奖项的颁奖单位2.该奖项的颁奖时间3.该奖项的获得人的有力证明,否则不予加分。
(二)参加在民政部注册的民间组织、社会团体(如XX协会)主办的比赛中获奖的,按照公章级别的次两级加分。即:荣誉证书的公章若为广东省舞蹈协会,则按照校级(含从化级)加分。若为从化区舞蹈协会,不存在从化区的次两级,则不加分。各类商业组织(如腾讯、网易)的公章不作为加分依据。
(三)参加同一个项目,经过多级比赛晋级的,只取最高分加。如参加从化区科普讲解大赛获得一等奖后晋级参加广州市科普讲解大赛获奖的,不累加,只取最高分加。
达人书院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小组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