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广州南方学院 · 达人书院
教务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教学教务 > 教务通知 > 正文
教务处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校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的通知
发布人:达人书院 发布时间:2021-09-03 12:25:00 浏览量:

各教学单位,各室、处、部、中心、馆,后勤集团:

贯彻落实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实施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建设的相关精神做好本年度省级项目申报准备,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师投入教育教学改革的积极性,提高教育教学工作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组织开展2021年度校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申报立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新时代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推进“四新”(新工科、新农科、新医科、新文科)建设,全面对接国家“双万计划”、“六卓越一拔尖”等本科人才培养计划,引导广大教师及教学管理人员聚焦人才培养突出问题,积极参与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产出一批优秀教学改革经验和成果,提升我校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

二、立项原则

(一)问题导向。坚持从岗位和本校、本专业实际出发,深入分析教学改革重点问题,突出岗位特色、专业特色和学校特色,有针对性地开展研究和实践。

(二)原创导向。申报项目解决问题的方法和路径必须具有原创性、创新性,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积极探索高等教育改革规律和发展趋势,进行适度超前研究和实践,引领教学改革的发展。

(三)实践导向。项目建设须源于教学实践并应用于教学实践。适度放宽对项目公开发表论文、研究报告等文字要求,将实践应用效果作为检验项目建设成效的主要标准。

(四)共享导向。坚持推广和共享项目建设累积的优质成果和资源,扩大教学改革受益面,提升项目示范带动效应。

三、申报类别及条件

(一)教学质量工程类项目

今年拟立项建设约20个校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类别为: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科产教融合专业实践基地、共享型社会实践基地、专业(系部)教研中心、课程教学团队、产业学院、专项人才培养计划等,项目建设内容可参考《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

(二)教育教学改革类项目

今年拟立项建设约25个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类别分为综合类和一般类,综合类和一般类项目均要求以实践性项目为主,纯研究性项目为辅,研究性教改建设项目立项数占比不超过教改项目该年度立项总数的25%。其中综合类项目的选题范围可参考上一年研究领域,项目申报条件及建设内容见《项目申报指南》

四、工作要求

(一)统筹规划

请各学院(系)根据国家及广东省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指导意见等纲领性文件,对照专业评估、专业认证标准、一流专业建设点建设标准、一流本科课程认定标准、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标准等,结合我校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及学科专业建设规划等指导性文件,做好本院系的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的统筹规划、设计、建设工作。各教学单位充分利用好各类项目建设平台资源,补足短板做强优势。已属于学校优质专业的各专业(经济学、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汉语言文学、新闻学、英语、护理学、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会计学、艺术设计学)要充分发挥带头作用,积极申报项目,进一步强化专业特色与内涵建设;专业建设基础较为薄弱的各专业要积极申报校级项目,该类专业本年度申报的校级项目数量须不低于2项。学院(系)力争在近3年内补足短板,做强专业特色与人才培养特色,凸显亮点。

学院(系)统筹规划设计本院(系)的总体建设目标和总任务并将总目标、总任务进行分解和再分配,以项目制形式申报立项并完成相关建设任务,组织发动教师完成相应子任务建设,达成总目标。

请各学院(系)以院系为单位填报本院(系)的总建设任务书—《XXX学院(系)+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建设任务书》(附件4)》。

(二)资格审查

存在以下情形的,原则上不予立项:

项目与2011年以来立项的校级及省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目标和内容)高度相似或相近的(详见附件3名单)。

(三)材料提交

请各子项目对照项目类别填写相应的申请书(附件4),并提交至所在学院(系)初审。未按照申请书中指定要求填写的,不予立项。

提交截止时间9月17日(周五)上午12:00

纸质材料提交至教务处A1-222)

  1. 总建设任务书(只需项目所属单位填写)(附件2)一式三份;

  2. 各子项目建设任务书(附件4)一式三份;

  3. 《XX学院(系)-教学类建设项目推荐立项项目汇总表》(附件5)一式一份。

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lichh@nfu.edu.cn

以“项目类别-项目名称-负责人”命名项目申报材料,交由项目所在单位汇总后,命名为“XX学院(系)-教学类项目申报材料”。

项目负责人隶属单位为学院(系)的,由所在院(系)统筹审核及提交材料;项目负责人隶属单位为职能部门的,根据项目主体建设内容确定项目依托专业和院系,划入相关院系统筹;不属于上述任一情况的,由教务处统筹。

(四)立项程序

1.专家初审。学校将组织校外专家进行评审,择优遴选校级立项建设项目;

2.校内学术委员会审核。专家初审结束后,初审结果报送校内学术委员会审核批准;

3.网络公示。学校将在官网发布结果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发布立项文件。

(五)项目管理

本年度立项建设的项目将按照《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创新强校工程”项目管理办法(2020修订)》(中大南方﹝2020﹞132号)进行管理,各建设项目须按时按质开展项目建设,并按时参加年度检查、中期检查、结题验收

附件:1.申报指南

 2.XXX学院(系)+2021年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建设任务书

 3.广州南方学院历年立项建设项目名单

 4.子项目建设任务书

 5.XXX学院(系)-教学类建设项目推荐立项项目汇总表

教务处

202193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61787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