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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人书院学生转入转出管理规定 (修订第二版)
发布人:达人书院 发布时间:2022-06-23 23:05:00 浏览量: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达人书院的教学目标,保证达人书院学生的素质,对达人书院的学生实行转入和转出机制。

第二条 达人书院以生为本,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评判每位学生的学业情况,综合考察学生的综合水平和发展潜质。

第三条 本规定的“转入”,指学生在大二期间因补录、增额而转入达人书院;“转出”,指在读学生在大一、大二期间因考核不合格转出达人书院。

第四条 申请转入达人书院的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提出申请,经达人书院考核小组审核合格,公示后生效。

第二章 转入规定

第五条 转入对象及转入条件

1.原则上指从各院系大一年级拟进入达人书院大二年级学习的学生;

2.申请转入者须认同达人书院人才培养理念,遵守各项法律法规,有较高的思想道德素质、良好的心理素养、团队意识和适应能力,具有明确的学习目标,成绩符合达人书院入院标准,身体健康,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3.大一第一学年的专业课程成绩不低于80分且无不及格课程,专业排名位居前列;

4.符合上述条件者,如有突出成就,或综合素质较强,或获得过省级及以上奖励者可优先考虑。

第六条 转入申请在一年级第二学期中下旬(五月至六月份)启动,考察、生效和转入达人书院的时间从申请时间至二年级第一学期第一周(教务系统确认学业成绩);一年级第二学期期末考试有不及格课程者自动取消转入资格。二年级学生特别优秀者申请转入时间为二年级第一学期中下旬,考察、生效和转入达人书院时间为二年级第二学期第一周。

第七条 符合条件的学生须向达人书院办公室提交报名申请表和老师推荐信,由书院与原院系进行资格审查和综合考察(笔试或面试),参加达人书院文化通识类综合课程考试,考试合格并经书院审定综合排名情况,征得原院系转出同意后,方可转入达人书院。

第八条 转入学生按照达人书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读课程学分完成学业,并缴纳学分学费;已获得学分的原专业课程可申请学分互认,达人书院特色课程中不能互认的学分,需要单独缴纳费用修读。

第三章 转出规定

第九条 转出对象

1.自主申请退出书院的学生;

2.受到学校纪律处分的学生;纪律处分所含情形依据《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2018年修订);

3.在大学英语(日语)、专业课(含必修、选修)或达人特色课(必修)中有两门及以上不及格的一年级学生;

4.在大学英语(日语)、专业课(含必修、选修)或达人特色课(必修)中有一门及以上不及格的二年级学生;

5.因客观原因(如身体突发疾病等),申请缓考的学生给予缓考机会,缓考成绩不及格作转出处理。

6.除上述情况外,其他不适合在达人书院继续学习的学生。

第十条 转出申请及生效时间原则上为第二学期至第五学期的第一周;缓考者视缓考成绩公布时间而定。

第十一条 转出待定学生的考察与判定

1.一年级学生在每学期末考试成绩有一门不及格,或学期平均学分绩点(除公共选修课、达人选修课外)低于2.5者,必须申请进入书院待考察名单,不申请者则视为自动转出书院;

2.二年级学生在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成绩有一门不及格,或第一学期平均学分绩点(除公共选修课、达人选修课外)低于2.5者,必须申请进入书院待考察名单,不申请者则视为自动转出书院;

3.具有第十一条第1点、第2点的情况者,在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不进入书院待考察名单:

(1)在省级及以上期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公开发表论文或作品,或获得相关专利;

(2)取得国家级竞赛奖项或省部级第一层次奖项;

(3)公益实践方面获得省级及以上表彰;

(4)其他表现特别突出。

4.考察时间为一学期,通过研判学生的学习态度与综合表现,未通过考察的学生,书院将通知其转出;

5.考察判定在每学期第一周进行;考察判定小组由书院、学业导师和班主任等组成。考察形式以学业成绩+判定小组评议两方面组成,各占比为70%、30%。

第十二条 转出学生返回到原院系原专业继续学习,并按原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读课程学分。在达人书院修读的课程学分按学校有关学分互认规则执行。

第十三条 转出学生的综合素质测评根据原院系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大二转出的学生原则上不再接受再转入书院的申请。

第十五条 大一转出学生再转入者按第二章“转入规定”的程序办理。成绩、排名的考查标准按照第二章“转入规定”第五条第3点执行,考查的时间和课程为大一学年第二学期。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规定由广州南方学院达人书院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广州南方学院达人书院

2022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