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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与科研部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课程重修报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0-03-17 17:18:00 浏览量:

各教学单位:

    本学期重修报名工作定于3月18日开始,现将本次重修报名工作安排如下:

一、面向对象

    全校注册学生。

二、报名时间

    3月18日11:00-26日17:00。

三、报名方法

    1、2016级学生本次重修不开设网上报名,学生须填写《中山大学南方学院重修报名申请表》(见附件1),并在重修报名规定时间内发送到开课单位邮箱(见附件2)进行重修报名。

    2、2017级学、2018级、2019级学生在重修报名规定时间内登陆新教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操作指南见附件3)。如无法在系统进行报名的课程,学生须在重修报名规定时间内发送《中山大学南方学院重修报名申请表》(见附件1)到开课单位邮箱(见附件2)进行重修报名。

 四、报名工作要求

    (一)各院系务必通知学生在进行报名之前认真通读以下注意事项,并严格遵守,否则因个人报名失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1、确定需要重修的课程

    已修读的课程(包括已通过考核和未通过考核的课程)均可申请重修,重修课程的学分计算在学生本学期的可选学分上限内2017年入学、2018年入学、2019年入学学生本学期符合重考条件的课程系统自动进入重考名单,学生如需报名重修此类课程,可自行在系统取消重考后再进行重修报名。本学期因疫情影响无法正常返校,重考工作暂无法正常安排,学生可根据自身情况考虑选择重修或重考。

    重修和重考只能选择其一,不能同时报名重修和重考,重修与重考的区别与绩点计算方式见附件4。

    注:2017年入学、2018年入学、2019年入学学生重修课程需交学分学费,且只能报名重修同一学分收费标准的教学班课程。

    2、专业课重修注意事项

    需要重修专业课的学生必须报名本院系开设的课程,不允许报名重修其他院系开设的同名称的课程,否则报名无效,开课单位有权不让其参加教学活动或考核,擅自参加考核者,开课单位有权不为其出具重修成绩。

    3、重修课程上课要求

    为保证重修学习质量,所有重修课程必须跟班上课方能参加课程考核,因上课时间冲突不能报名本次重修的学生,请参加下一次重修报名。学生报名成功后应及时向任课教师确认名单,并按照要求跟班听课、参与教学活动。

    (二)各开课单位按要求审批、录入和登记学生的重修报名信息,认真核对,并及时分发给相应的任课老师。任课老师需按正常要求考核重修报名成功的学生。

    (三)重修名单的汇总和系统录入要求

    1、2016年入学学生的重修名单处理要求

2016年入学学生的重修名单不录入教务系统。各开课单位于3月28日前将重修报名的学生名单汇总(汇总表模板见附件5)的电子版发送至教务与科研部蓝老师处(邮箱454834610@qq.com)存档,并于返校办公的第一周内把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交至教务与科研部蓝老师处。

    2、2017年入学、2018年入学、2019年入学学生重修名单的处理要求

    2017年入学、2018年入学、2019年入学学生的重修报名名单分为三种情况处理:

    第一种为学生在系统自行报名成功的,名单根据报名自动进入教学班;

    第二种为学生在系统报名后,因选课人数达到教学班人数上限需要开课单位审批的,开课单位可对名单进行审批:同意申请(含同意加入该教学班和调整到其他教学班)、不同意申请(操作指南见附件6),学生名单根据审批结果进入相应的教学班。

    第三种为学生无法实现在系统报名的,由学生发送邮件到开课单位报名,开课单位于3月27日17:00前手动添加进系统(操作指南见附件6)

    重修名单进入新教务系统后,信息中心将核查选课数据中同一教学班是否存在不同学分收费标准的学生,如存在学分收费标准不同的学生,由开课单位进行处理(删除或调整)并通知学生。

    在线课程试听两周时间结束且数据完成推送至收费系统后,学生已选定课程须在两周之内完成缴费;课堂教学的课程试听两周时间结束且数据完成推送至收费系统后,学生已选定课程须在两周内完成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学分学费视为放弃修读该门课程,由财务部在缴费时间结束后一周内返还未缴费名单到教务系统中做自动弃选处理。

    学生如对重修课程开设有任何疑问,请发邮件咨询相应的开课单位;若对系统操作有任何疑问,请发送邮件联系信息中心咨询(联系邮箱见附件2)。

 

   附件:1.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重修报名申请表

             2.  各教学单位与信息中心联系邮箱

             3. 重修重考使用手册(学生端)

             4. 重修与重考的绩点计算方式

             5. (2016年入学学生)重修报名汇总表

             6. 重修重考使用手册(管理端)

 

 

教务与科研部

2020年3月17日